在中國法庭受審,被告若當庭認罪悔罪,一般可望獲得酌予減刑。
公訴機關指控,鄧棨然、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,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。家屬又質疑,鹽田法院宣布延後宣判,這是拖延時間,令案件拖延下去,這樣他們也不能見孩子。
12名港人8月底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,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,之後扣押在深圳鹽田。在中國法庭受審,被告若當庭認罪悔罪,一般可望獲得酌予減刑。(中央社)12港人偷渡案當中的10名成年被告,昨(28)日下午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法院首度開庭受審,法庭聆訊後宣布「擇期宣判」。報導稱,法庭聽取了10名被告對公訴機關指控涉嫌偷越邊境犯罪的辯護意見,並聽取了公訴人和辯護人的控辯意見,「鄧棨然、喬映瑜等10人當庭均表示認罪,希望法庭從輕處罰」。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」則處2年以上、7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
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16日公布將起訴他們,其中鄧棨然、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。2020年8月23日淩晨,鄧棨然、喬映瑜分別聯繫鄭子豪等8人以及廖某某、黃某某(2名未成年被告另案處理)在香港西貢布袋澳會合,共同乘船偷渡,在途經廣東省管轄海域時被海警部門查獲。12名港人8月底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,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,之後扣押在深圳鹽田。
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」則處2年以上、7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如果是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、多次組織他人偷越邊境、涉及人數眾多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。官派律師也拒絕接聽家屬電話及回應家屬的訊息。這篇報導昨晚發出後,已獲中國多家官媒轉發。
(中央社)12港人偷渡案當中的10名成年被告,昨(28)日下午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法院首度開庭受審,法庭聆訊後宣布「擇期宣判」。他們批評今天開庭絕對是不折不扣的「秘密審訊」,並認為不論事件未來如何發展,12港人的基本權利早已被中共剝奪,審訊過程不公不義,是赤裸裸的政治逼害。
在中國法庭受審,被告若當庭認罪悔罪,一般可望獲得酌予減刑。報導稱,法庭聽取了10名被告對公訴機關指控涉嫌偷越邊境犯罪的辯護意見,並聽取了公訴人和辯護人的控辯意見,「鄧棨然、喬映瑜等10人當庭均表示認罪,希望法庭從輕處罰」。公訴機關指控,鄧棨然、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,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。《香港電台》發自鹽田的報導表示,案件於下午2時30分開庭,美國、英國、加拿大、葡萄牙、澳洲及荷蘭領事館的代表於一小時前抵達法院門外,希望入內聽審,但到了預定開審時間,他們仍未獲准進入法院。
昨日法院外加強保安,法院門外放置了兩公尺高的水馬(可注水的塑膠路障),人行道被封鎖,法院外有公安駐守,另有警車及裝甲車在遠處戒備。陸媒事後報導稱,10名被告當庭均表示認罪,希望法庭從輕處罰。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16日公布將起訴他們,其中鄧棨然、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。家屬聲明指出,雖然法院聲稱公開審訊,但以旁聽席已滿為由,拒絕家屬、家屬委託的律師、記者,以及各國外交人員旁聽。
他們並批評中國當局一直不讓他們探視孩子,港府也沒有給他們提供實際幫助。鄭子豪、嚴文謙、張銘裕、張俊富、黃偉然、李子賢、李宇軒、郭子麟涉嫌偷越邊境罪。
家屬又質疑,鹽田法院宣布延後宣判,這是拖延時間,令案件拖延下去,這樣他們也不能見孩子12名港人的家屬先前在香港發出公開信,促請各國政府派出使館人員到庭旁聽,以確保審訊公平公正。
他們批評今天開庭絕對是不折不扣的「秘密審訊」,並認為不論事件未來如何發展,12港人的基本權利早已被中共剝奪,審訊過程不公不義,是赤裸裸的政治逼害。如果是組織他人偷越邊境集團的首要分子、多次組織他人偷越邊境、涉及人數眾多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,最高可以判處無期徒刑。其中大都曾參與「反送中」運動,並被警方逮捕和起訴,獲法院批准保釋期間潛逃。外國領館代表未能旁聽 12名港人因偷越中國大陸邊境被捕,其中10名成年當事人昨日下午在廣東省深圳鹽田法院受審,據報導,有數名外國領事館代表前往法院,但未能進入旁聽。《香港電台》發自鹽田的報導表示,案件於下午2時30分開庭,美國、英國、加拿大、葡萄牙、澳洲及荷蘭領事館的代表於一小時前抵達法院門外,希望入內聽審,但到了預定開審時間,他們仍未獲准進入法院。官派律師也拒絕接聽家屬電話及回應家屬的訊息。
陸媒事後報導稱,10名被告當庭均表示認罪,希望法庭從輕處罰。這篇報導昨晚發出後,已獲中國多家官媒轉發。
家屬聲明指出,雖然法院聲稱公開審訊,但以旁聽席已滿為由,拒絕家屬、家屬委託的律師、記者,以及各國外交人員旁聽。鄭子豪、嚴文謙、張銘裕、張俊富、黃偉然、李子賢、李宇軒、郭子麟涉嫌偷越邊境罪。
家屬要求中國勿拖延時間 另外,《中央社》也報導,在法庭宣布「擇期宣判」後,當事人家屬隨後舉行記者會,要求中國當局不要再以「擇期宣判」拖延釋放他們的時間。案件中有2名未成年嫌犯,檢察院將擇日舉行不公開聽證,並依法作出決定。
公訴機關指控,鄧棨然、喬映瑜根據他人安排,策劃組織多人從香港偷渡至台灣。家屬又質疑,鹽田法院宣布延後宣判,這是拖延時間,令案件拖延下去,這樣他們也不能見孩子。12名港人8月底從香港搭船擬偷渡前往台灣,途中被廣東海警截獲,之後扣押在深圳鹽田。在中國法庭受審,被告若當庭認罪悔罪,一般可望獲得酌予減刑。
(中央社)12港人偷渡案當中的10名成年被告,昨(28)日下午在中國廣東省深圳市鹽田區法院首度開庭受審,法庭聆訊後宣布「擇期宣判」。報導稱,法庭聽取了10名被告對公訴機關指控涉嫌偷越邊境犯罪的辯護意見,並聽取了公訴人和辯護人的控辯意見,「鄧棨然、喬映瑜等10人當庭均表示認罪,希望法庭從輕處罰」。
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」則處2年以上、7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處罰金。深圳鹽田區人民檢察院16日公布將起訴他們,其中鄧棨然、喬映瑜涉嫌組織他人偷越邊境罪。
2020年8月23日淩晨,鄧棨然、喬映瑜分別聯繫鄭子豪等8人以及廖某某、黃某某(2名未成年被告另案處理)在香港西貢布袋澳會合,共同乘船偷渡,在途經廣東省管轄海域時被海警部門查獲。他們並批評中國當局一直不讓他們探視孩子,港府也沒有給他們提供實際幫助。
昨日法院外加強保安,法院門外放置了兩公尺高的水馬(可注水的塑膠路障),人行道被封鎖,法院外有公安駐守,另有警車及裝甲車在遠處戒備。聲明並表示,這段日子以來,家屬早已承受極大痛苦,所求的也只是希望子女能夠安然無恙,早日回港團聚臺虎打著這個旗號,被詹庭琪指控他們在消費,也是沒辦法的事,只能說有所疏忽。公審是雙面刃,拿刀對著人時,刀常常也會反傷自己。
如果從歧視立場討論,臺虎的聲明稿反而點出了他們可能疏忽的地方,也就是他們先前並未在內部進行「性別教育」,所以未來會敦促員工要尊重多元。作為品牌總監應該不需要為這個形象負責嗎?難道所謂的友善只是為了彩虹商機,想要創造商業利益?」 而詹庭琪發文後,臺虎精釀官方粉專在晚間發出道歉聲明,說會敦促員工尊重多元性傾向,公司「將持續關注各項議題,與各界攜手實踐一個更加自由、平等的社會。
當然公司運作有各種可能,品牌總監被迫接受公司決策,對同志友善,或像詹庭琪假設的「因為總監歧視同志表示臺虎不是真心挺同志,是在消費同志市場」,都有可能。」 他:「這也算喔?」 我:「我覺得我人生每次出櫃都是一種冒險,賭著失去和一個人的關係。
這當然是同志族群過去數十年來所遭受的困境。此事上了新聞,輿論呈現兩極化評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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